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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旦投毒案被告变供引起人们关注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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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旦投*案被告林浩森变供 北京常林锋涉嫌杀妻焚尸案回顾


近日,复旦投*案被告变供引起人们关注。很多友都认为已经被判处死刑了还有翻身的机会吗?观察者了解,还真有这个可能。2013年,北京常林锋涉嫌杀妻焚尸案就曾成功洗脱罪名,从一审死刑到后来改判无罪,被人们成为中国的辛普森案。近日复旦投*案被告变供让不少人回忆起北京常林锋涉嫌杀妻焚尸案。观察者转载2013年3月28日,广州A8版《对话重获自由的副总编常林锋》,让我们从这篇文章中一起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死刑。


  3月20日,曾在国内引起极大轰动的中国电子报社副总常林锋杀妻案,在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公开宣判。公诉机关指控常林峰犯故意杀人罪、放火罪的证据未达到确实、充分的证明标准,罪名不能成立,故判常林锋无罪。对话常林锋,讲述其心路历程。北京常林锋涉嫌杀妻焚尸案让常林峰失去了很多包括一双手


  案件回放:妻子葬身火海丈夫涉嫌杀人


  2007年5月16日凌晨,北京市海淀区中央财经大学家属院,马晴燕(死时42岁)被发现葬身火海。


  其丈夫常林锋,时任中国电子报社副总,成为该案唯一的犯罪嫌疑人。后来,常林锋被提起公诉,所涉罪名是犯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。


  2010年5月5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决,常林锋罪名成立,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

  常林锋不服提起上诉。2011年4月14日,北京市高级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为由,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重审。


  2013年3月20日上午,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定:公诉机关指控的常林锋犯故意杀人罪、放火罪的证据未达到确实、充分的证明标准,指控罪名不能成立。被告的辩解,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,则被采纳。


  据此,法院判决:北京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常林锋犯故意杀人罪、放火罪的证据不足,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。判决无罪。


  当日中午十二点多,被羁押了将近六年的常林锋被当庭释放。 上一页12下一页显示全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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